2019年9月17日 点击人次: 4516
又是一年毕业季,大学生就业的话题也随之升温。2019年湖南高校毕业生约有38.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政策“红利”和发展空间优势明显,去基层就业,正成为越来越多大学毕业生的选择。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为大学生基层就业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政策“红利”,不仅可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难题,也是让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必要举措。
高校毕业生去基层就业有许多优惠政策,干货满满,具体有哪些呢?来听省人社厅就业处的工作人员为您娓娓道来吧。
A “三支一扶”工作生活补贴
对象范围:2016年至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18年9月1日提标后):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省财政补助(从2016年9月1日起):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5000元,办理社会保险经费每人每年5000元,体检和培训费每人2300元。
B 在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到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2、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市级以上机关转任公务员,除公开遴选以外,应安排80%比例从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选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调时,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 20%的岗位公开招聘或选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对在县乡基层一线工作满10年或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肯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2年破格晋升职称。
4、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C 在农村建功立业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参与脱贫攻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
1、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开发政策。
2、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
3、将到农村从事种养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科技指导服务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4、对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或工作单位落实基本住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服务艰苦地区贫困县基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可给予专项安家费。
D 到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等艰苦地区基层工作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到相关艰苦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
1、艰苦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县、乡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乡镇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一般不限专业,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艰苦地区基层机关招录人员,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2、艰苦地区县乡事业单位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区别地确定通用能力测试成绩权重,加大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权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艰苦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3、凡毕业后自愿到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辖乡镇、村就业并服务满5年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全部由国家代为偿还。
E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对象范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
1、应征入伍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退役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特别是招录专武系统人员,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4、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安排不少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总数10%的岗位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各地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支“两委”选举。
5、应征地为本省的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享受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
F 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对象范围: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